LUTONG · CASE STUDY

水电施工劳务费未结清,双方约定分期支付并明确逾期后果

案件背景

劳务提供方主张,自己按承包人的要求从事水电施工,仅提供劳务、不负责材料。施工后对方陆续付款,剩余劳务费未结清,遂起诉请求支付。上述内容为起诉方陈述,案件随后通过法院调解解决。

案情小故事

工程做过了,剩下的劳务费怎样收尾?

在起诉方的讲述中,自己按承包人的要求做水电施工,只负责劳务,不负责材料。对方陆续付过钱,但剩余劳务费仍未结清,于是事情到了法院。

案件没有以双方所有说法都得到判决认定来结束。经调解,双方把劳务费和相应诉讼费用合并为一笔款项,约定分期支付。

分期看起来把付款安排好了,可如果中间某一期没付足,收款方是不是只能继续等待下一期?这正是协议又往前安排的一步。

调解条款明确,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时,可就未履行部分申请一次性执行。故事在达成这项安排处收尾;材料并不证明之后所有款项已经到账。

根据文书记载改写,人物与识别信息已作处理。

文书记载的处理

双方约定将劳务费及相应诉讼费用合并为一笔款项,分期支付,并列明每期付款节点。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的,可就尚未履行部分申请一次性执行。劳务提供方放弃其他诉讼请求。

案例观察

这份调解书把分期安排和未履行后果衔接起来。分期付款并不意味着每次逾期都只能单独处理一期;本案对此已有具体约定,仍应按协议文字理解。文书载明的是双方达成的安排,不证明全部款项已实际付清。


来源说明:本文依据经脱敏的个案文书整理。为保护当事人及相关人员,身份、详细地点、具体日期、金额等信息已省略或概括。内容仅反映该案文书记载的情况,不代表类似案件必然获得相同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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